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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川县盐务管理局申请办理食盐零售许可证制度
时间:2009-4-20 14:44:39,点击:0

    一、食盐零售许可证申办的条件:1.有固定的商品经营场所;2.符合经营食盐的卫生条件;3.符合食盐流通现代化合理布局的要求。4、销售食盐每年有相当的数量。(根据食盐零售许可证副本登记台帐为准)

二、食盐零售许可证申办依据:根据《陕西省盐业管理条列》第二十一条:“食盐批发、零售”实行许可证制度。未取得食盐批发、零售许可证的,不得经营食盐批发、零售业务。

三、程序: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,交由各片初审,符合条件的,由盐政统一受理并负责书面审查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,予发证。

四、食盐零售许可证申办需提交的材料:1.工商营业执照(复印件);2.卫生许可证(复印件);3身份证(复印件);4.食盐零售许可证申请表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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