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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川县盐业公司业务人员奖罚制度
时间:2010-4-8 10:32:56,点击:0

 

 

一、片区业务员

1、及时联系经营户,保持合理库存量,确保本辖区食盐市场正常供应。电话预约每月不少于三次,若发现同一乡镇(或门点电话举报)2-3户供应脱销一次扣罚当月工资100元。

2、积极宣传推销多品种营养盐,按公司规定合理供应日晒盐,杜绝集中供应大户现象。发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100元。

3、认真细致登记台帐。若发现有多记,少记,无记录,帐物不相符一次罚款200元。

4积极主动开展片区工作与经销户建立良好关系,准确掌握市场动态,做好信息反馈,协调沟通客户服务工作。认真总结当月市场销售管理工作情况。作出下月工作计划,于当月28日前向分管领导交一份书面汇报。不交者扣罚100元。

5、对于多次批评仍无改变者停职检查,取消年终评先资格,对于全年无差销事故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。

二、   保管员

1、 坚守工作岗位,严格遵守“保管员职责”,做好本职工作。

2、按照公司制定的“保管员职责”进行奖罚。

三、化验员

1、认真履行“化验员职责”,严格化检操作规程,做好入库,出库,入户检测工作,确保食盐质量安全。差错一次扣罚100元。

     2、按照公司制定的“化验室管理制度”、“化验员岗位责任制” 进行奖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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