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川县盐业公司 洛川县盐业公司于1996年2月同原副食公司分离,属国有企业。 盐业公司依照国务院《盐业管理条例》、《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》、《食盐专营办法》和《陕西省盐业管理条例》,按国家计划负责本县加碘食盐(包括直接食用的盐、食品加工用盐、多品种食盐以及农业、畜牧、渔业用盐)专营和一般工业用盐的统一经营工作。 年计划食盐1000余吨,营业额120万元,年上交税金10多万元。 单位总人数63人,其中在册干部职工44人,在职干部职工14人,离岗30人,离退休9人,六十年代6人,家属遗属4人。在册干部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10人,中等专业学校20人。其余为高中以下程度。干部身份4人,其余均为工人。党员15人。 |